
12月28日下午,成都市高新區(qū)南三環(huán)路四段一汽車銷售服務店鋪外發(fā)生燃爆事件。經警方初步調查,段某(男,54歲,本市人)因與店鋪存在糾紛,在店門外引燃易燃物品,造成其本人當場死亡、現場4人受傷。事件發(fā)生后,個別網民編造發(fā)布“客戶是在礦山上班的能接觸到炸藥”“消費者未湊齊全款,4S店拒不退還定金”等信息,引發(fā)關注。
經查,糾紛所涉車輛于2022年10月全款購買,網傳“因未湊齊全款要求退定金遭拒”不屬實。同時,段某曾在某運輸公司工作,現無業(yè),非礦山工作人員,亦無礦山從業(yè)經歷,網傳“客戶是在礦山上班的能接觸到炸藥”不屬實。綜合走訪摸排、相關場所依法搜查等調查情況,初步判斷燃爆物系段某自制,相關物證已送專業(yè)機構檢驗。
針對以上不實信息,公安機關依法開展核查,涉事網民“曾望明天”(曾某,男,26歲)、“龍大”(龍某,男,30歲)等臆測、編造、散布相關謠言,造成不良社會影響。目前,以上人員已被公安機關依法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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